專訪/談網路治理 NCC主委詹婷怡:要走向去中心化

▲專訪NCC主委詹婷怡▼。(圖/記者屠惠剛攝)

▲NCC主委詹婷怡。(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正在審查「數位通訊傳播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今天(27日)接受ETtoday新聞雲專訪時表示,網路世界跟現實世界一直都連結在一起,網路只是工具,既有世界的法規本來就會延伸到網路。有關網路治理部分,詹婷怡預測,「網路治理將從過去線性、中心化的極權,勢必會走向去中心化(或分散化)。」

談到網路治理,詹婷怡27日指出,很多企業跟個人對於網路治理的基本觀念可能不是那麼清楚,外界可能會在這個誤解下認為,目前的法規不健全,配套也不完整,或是政府的分工不洽當等,「但越是在這樣的環境下,反而會要求一些不恰當的管理或是法規。」

詹婷怡認為,現在各部會所執掌的法律,本來就是法律允許從現實延伸到網路部分,「全世界都沒有在說這個問題,但台灣卻常常需要提醒這點。」她舉例,像是現在盜版的機上盒,NCC能裁處的部分也只有電波頻率的法律,「我只能說這個機上盒審驗不合格,但我也不能用著作權法去處理他。」

詹婷怡表示,網路世界跟現實世界本來就連結在一起,假設在實體商店買東西,「難道在網路商店買的就變成別的機關管嗎?」而當面罵人有法可管,「但如果改為網路霸凌,難道就無法可管嗎?」而上述這些概念,就是要告訴大家,網路只是工具,既有世界的法規本來就會延伸到網路,而這也是「數位通訊傳播法」的基本概念。

至於網路治理的權責部分,詹婷怡說,國際電信聯盟(ITU)日前提出5世代的網路治理規範,包括第一階段的公用事業霸占管制、第二階段的電信自由化推動、第三階段的促進投資創新及近用、第四階段的彈性與整合的規管,以及第五階段的協力共管。詹婷怡表示,從ITU的角度來看,政府在網路的治理權責勢必要走向協力共管,以前是網路治理第一代公用事業霸占管制管理,近幾年因為網路技術發展,逐步走向分散式的協力共管模式。

詹婷怡認為,過去的網路治理是權力中心化,但現在已逐漸變成分散式或是去中心化,以前有權威發散訊息的機構,但現在大家都有權利發言,只是看聽眾跟支持者有多少,「他如果能形成一方之言,那他也是一個發言群體。」詹婷怡預測,未來網路治理機制勢必跟過去拍板決策的過程有所不同。

▼使用網路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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