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次長花敬群21日提出,目前正研擬修法,針對30年以上老屋買賣,未來將需附健檢証明。(圖/記者劉康彥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21日表示,為了確保老屋建物以及交易安全,目前正研擬將於現行的《建築法》內容進行修法,擬推動30年以上老屋,未來進行買賣時,需附上安檢報告,以利買方了解屋況,預計本會期就會送進立法院審議。
花敬群21日出席台灣金融研訓院所舉辦的「避開921地震的危險基因 讓防災都更真正防災」研討會表示,目前全台800多萬間房子中,屋齡40年以上的老屋達140萬間,接下來的10年,將增加200萬間,按照推算,等於20年後,全台將有逾500萬間房子屋齡為超過40年,對於居住安全是一大問題,因此推行老屋健檢刻不容緩。
若老屋買賣需附安檢證明制度確定上路,優美地產企研室召集人葉立敏則表示,對於買方來說相對有保障,可以更加確認屋況,不過在價格方面,買方可能會因屋況有瑕疵而希望房價更低,這對於賣方來說,是不利的情況,此外,一旦真的上路,也可能會引起原有售屋意願的屋主,有急售的狀況出現。
此外,葉立敏認為,安檢報告的執行面也有困難,例如:人員是否充足、委託檢查的單位是否公正、以及檢查的能否實際真正落實,這些都需要配套措施協助,以免淪為僅有「參考」的價值。
葉立敏說,目前房仲業者在買賣的不動產說明書上,已經針對屋況,甚至是房子周圍的嫌惡設施或是否有兇宅,都會詳實的公開揭露並且告知,若未來老屋買賣也需附安檢證明,建議還是得做好相關配套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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