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匯流時代來臨,有線廣播電視法應該有更大的調整。(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有線電視產業這幾年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政策領導下已經走向「固網寬頻產業」,但是「有線廣播電視法」自民國82年總統公布實行至今,才小修改8次。面對數位匯流時代來臨,「有廣法」要有更大的調整,NCC應該戮力訂出「平台中立化」政策,接著就可以取消「三分之一市佔率」限制,讓有企圖心的固網寬頻業者能全力發展,與無線寬頻業者、中華電信MOD成為國內三大影音平台。 媒體改造學社理事長馮建三去年9月拋出「有線電視全台一家」的論述,他表示,有線電視系統的經濟性質,其實與中華電信MOD、台鐵、高鐵、台電、台水完全相同,都是必須高度管制的基礎設施,更遑論大多數國人透過它收看電視。 馮老師的論述,乍聽之下覺得「根本不可能」,因為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4條規定,經營有線電視必須分區,而且業者的總訂戶數,不得超過全國訂戶數的三分之一。只是,「有線廣播電視法」自民國82年總統公布實行至今,才小修改8次,而有線電視產業這幾年在NCC的政策領導下早已走向「固網寬頻產業」,難道不應該全面檢討? 根據NCC去年第四季的統計資料,全台有線電視收視戶有522萬5255戶,扣掉五大MSO(有線電視多系統經營者),獨立系統業者仍多達27家,但是正如同馮老師的說法,「目前在頻道代理商的主導下,有線電視系統播送的頻道內容從北到南幾乎一模一樣,根本就是一家業者」。馮老師認為,要系統走向平台中立性,除了切割系統與頻道代理商,政府是否應該思考,導引有線系統走向「全台一家?」 馮建三表示,全台只有一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這理解並不難,就是如同中華電信MOD,至於是要讓各個業者將現有資產轉換新公司股份?還是另作設計?就得再計議。而這家公司,必須確保「頻道上架無差別待遇」和「提撥一成以上營業收入,製作電視節目」兩條件,以及遵守「照顧既有員工」、「節目採購內外有別」和「積極配合政府推動」三原則。 面對數位匯流時代來臨,「有廣法」必須要有更大的調整, NCC應該戮力訂出「平台中立化」政策,降低目前系統業者能調整頻道位置和上下架的主導權,接著就可以取消「三分之一市佔率」限制,讓有企圖心的固網寬頻業者能全力發展,與無線寬頻業者、中華電信MOD成為國內三大影音平台。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樂見這三大影音平台為了吸引觀眾眼球而引進優質的節目內容,但不希望看到像中油和台塑的「假競爭、高獲利」現象。 ▲「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是NCC推動平台中立性第一步。(圖/記者林昱均攝) Let's block ads!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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