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張語羚╱台北報導】 為延攬外國特定專才來台,2月8日《外國專才延攬及僱用法》上路至今,結合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證的4合1「就業金卡」已有至少15人申請,涵蓋科技、教育、文化藝術、建築領域人才,反應相當踴躍。 國發會鎖定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金融、法律、建築8大領域的新創及產業尖端研發人才,核發外國特定專才就業金卡,提供自由尋職及轉換工作的便利性,且放寬文化、藝術與體育領域,外國特定專才月薪需超過16萬元的限制,盼吸引更多人才來台。 據悉,就業金卡隨外國攬才專法上路至今僅1個月,便吸引至少5大領域、15位高階人才申請。 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與重入國許可證4合1的就業金卡,增加外國特定專才在台之便利性,並解決申請聘僱許可不易、轉換工作困難等問題,不需透過雇主便可申請轉換工作的工作許可,提供自由尋職、就職等便利,有效期限1∼3年,並可在期滿前重新申請。 此外,過去外國藝術工作者僅能經由雇主申請來台,自由藝術工作者來台條件受限,現在鬆綁為可逕自向我國勞動部申請,電影、流行音樂、廣播電視等領域工作者有望自由來台。外國教師的工作許可則回歸教育部核發,鼓勵學校擴大延攬外國教師。 具專門知識或技術的外國教師現在也可於補習班任教,過去法規限制外國人僅能於補習班教授語言,現在具有國外數位內容產業4年以上工作經驗、國際教學機構2年以上教學經驗,專精於電競、VR/AR、電腦動畫、體感科技等領域專才皆可來台開班授課。 新增外國專才來台6個月尋職簽證,規畫每年核發2千名額,凡具有6個月工作經驗,且薪資不低於4萬7,971元的工作者;或是無工作經驗,但畢業於全球前500大學校的求職者皆可申請。 此外,同步鬆綁外國人才取得永久居留權後,每年需在台居留183天的規定。 Let's block ads!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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