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喜歡打網路遊戲,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圖/CFP)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近15年來網路遊戲興起,時常看到會有「專業代練等」或是「滿等帳號」販售於部分虛寶交易網上,即使近5年「手遊當道」,還是有類似情況。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對此表示,代練功算「網路銷售勞務」、買賣帳號也算是「貨物銷售」,依規定若每月銷售貨物金額達8萬元、或是銷售勞務金額達4萬元,都得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不過不願具名的網游玩家認為,虛寶交易網帳號很多假人頭,國稅局要抓這部分的營業稅,「恐怕沒那麼簡單」。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網路賣家透過網路銷售貨物、勞務,每月銷售貨物金額如已達8萬元,銷售勞務金額已達4萬元,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該局進一步說明,網路銷售業者從事網路交易雖無實體店面,但每月銷售額達起徵點者仍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近幾年來,國稅局頻繁接獲通報某網路賣家經營網路交易事業幫人「賣虛寶」、「代練功」卻未繳稅。據了解,檢舉原因可能是同業惡性競爭,因此才有人士提供賣方個人資料並向國稅局檢舉。 稅務人員查核後,發現該賣家於交易網站刊登販售電玩遊戲之虛擬寶物及代打指定內容或代客練功等勞務,未報繳營業稅,2016年在網路平台銷售勞務金額高達約1,600萬元,補稅加罰鍰合計約140萬元。 不過,雖然國稅局此次順利抓到逃漏稅,但外界質疑,檢舉逃漏稅必須要有3要件,第一是檢舉人與被檢舉人的姓名及地址,該玩家吐槽,如何取得賣家的個人姓名跟地址?「辦個假帳號到處騙人連警察都抓不到,更何況是未涉及違反刑法、只是涉嫌欠稅者,沒有法源讓虛寶交易網提供國稅局個資。」 第二要件是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該玩家再次吐槽:「誰會知道螢幕另一邊的陌生人有沒有繳稅?」第三要件是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例如品項、金額或是收據,該玩家還是質疑:「雖然有交易紀錄,但只要第一、二項一般人沒辦法查證給國稅局,國稅局只會要求民眾在10日內補齊資料,未提供就依規定辦理結案。」 該玩家認為,綜觀來看,要知道一個虛寶交易網帳號使用者的真實姓名、住址、繳稅與否、還要有金流紀錄,除非一開始就在現實世界認識這個人,否則如果沒有對方具體違反刑法的事由,就沒辦法依照刑事程序要求交易網提供其個資,「而且你真的認為,這種賣家會在交易網上填寫真實的個資嗎?」 ▼日前有詐騙集團貼出超優惠手遊虛寶販售資訊,吸引玩家上門。(圖/楊佩琪翻攝) Let's block ads!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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