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毒品」成台灣新國恥 謝金河:政治人物為何沒感覺?

肯亞詐騙案宣判5名台灣人將遣返回台,卻傳出遭中國大陸搶人(圖/翻攝自新華社)

▲台灣詐騙犯罪普遍刑期都很低,使得詐騙案日漸猖獗。(示意圖/翻攝自新華社)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表示,台灣出現新國恥,因為刑罰有兩項特別低,讓犯罪行為在台日漸猖狂,一個是販賣毒品,另一個則是跨國詐騙,這已經是台灣之恥,但偏偏只有政治人物沒有看見,「這是刑罰比較利益所產生,為什麼我們的立法機關沒有感覺?」

謝金河以「兩個比較利益下的新恥辱」為題在臉書有感而發地指出,1817年經濟學家李嘉圖提出「比較利益」的法則,也就是說在不同國家因生產效率不同產生的機會成本不同,產生的產業新變化,例如,法國生產一單位的酒要80人,美國要130人,而法國生產一個單位的衣服要130人,美國只要70人,那麼美國會向法國買酒,法國會像美國買衣服。

「這個比較利益法,則在現實世界無所不在」,謝金河進一步舉例說明,像是這次川普減稅效應當然茲事體大。而在消極的法律刑罰,犯罪行為也會往刑罰較低的國家移動,台灣的刑罰有兩樣特別低,讓犯罪行為在台灣滋生,並且成為台灣新國恥,偏偏只有台灣的政治人物沒有看見,那就是跨國詐騙案及毒品走私

▲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圖/資料照)

▲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圖/資料照)

最近新聞報導,台灣的跨國犯罪集團成員被引渡到大陸居然有73%的民眾叫好,而且連刑事警察也都叫好,謝金河說,原來是同樣詐騙案,在大陸重判,台灣通常不了了之。台灣的跨國詐騙集團,本來機房設備在台灣,後來被圍剿逃到東協國家,再逃竄到中南美,近年來在非洲,單是近10年來,這類詐騙案就超過4萬件,這些詐騙集團不單騙台灣人,更騙大陸人,但這樣的詐騙案抓不勝抓,現在大陸直接把詐騙大陸人的嫌犯直接引渡回到大陸審判,很多詐騙集團核心成員求刑都從10年起跳,這跟台灣軽判幾個月,實在天差地別,這是犯罪行為的比較利益,所有跨國詐騙案,今後都會以台灣為大本營

同樣的,謝金河也提及,販賣毒品在大多數東南亞國家都是唯一死刑,台灣只有一級毒品才判重罪,多數販毒行為判刑都比股票炒作,內線交易輕很多。這麼一來,台灣沒有能夠成為亞太營運中心,反而成了毒品走私販毒的根據地,最近連菲律賓總統杜特蒂都指責菲律賓的毒品來自台灣,成了台灣新國恥。而且,台灣對四級毒品刑度很低,現在毒品流入校園情況愈來愈嚴重,「這類殘害下一代的行為,我們政府官員居然束手無策,真是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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