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數位設備 傳TBC增貸約10億元 恐違反NCC附負擔?

▲NCC大樓(圖/林睿康記者攝)

▲TBC放棄頻道代理和外傳增貸約10億,NCC要進行瞭解。(圖/林睿康記者攝)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繼跟隨凱擘宣布明年放棄頻道代理業務後,有線電視MSO「台灣寬頻」為更新數位設備,傳出向聯貸銀行增貸約10億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8日)表示,先前通過「TBC交易案」時所訂出22項附負擔條件,其中包括不得增加TBC所屬有線系統經營者負債,以及不得有不當聯合行為和要訂公平合理無差別上下架規章。NCC將針對TBC放棄頻道代理和是否增貸一事進行瞭解。

根據NCC今年2月22日審查通過「TBC案」,訂出了22項附負擔條件,分為「黨政軍」、「改善財務結構」、「加速基礎建設」和「維護市場秩序」四大面向。

黨政軍部分:由於鴻海、亞太是股票上市公司,背後都有黨政軍資金,未經NCC許可,鴻海與亞太等從屬公司人員不得擔任TBC董監事。

改善財務結構部分:由於TBC國內所屬系統經營負債比高過全國平均,NCC要求TBC不得增加所屬國內有線系統經營者負債,確保系統經營者的營運。

加強基礎建設部分:106年第二季要全部完成數位化,同時關閉類比,第四季完成頭端網路升級。在107年提供500Mbps寬頻上網、108年提供1Gbps寬頻上網。106年光節點服務訂戶數降到500戶以內,並且在108年底降到250戶以內。

維護市場秩序部分:NCC要求TBC與其他系統經營者不得有不當聯合行為、不得妨礙競爭或公平競爭、對頻道經營要訂公平合理無差別上下架規章、不得杯葛其他頻道到其他系統經營者或MOD上架。

就在NCC有條件通過這項交易案約9個月後,凱擘在11月16日宣布明年起放棄頻道代理業務,而TBC也隨後跟進現在又傳出,為更新數位設備,TBC向聯貸銀行增貸約10億元。

對此,NCC表示,先前通過「TBC交易案」時所訂出22項附負擔條件,其中包括不得增加TBC所屬有線系統經營者負債,以及不得有不當聯合行為和要訂公平合理無差別上下架規章,因此將針對TBC放棄頻道代理和是否增貸一事進行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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