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才專法 明年春節前實施

工商時報【彭?琳╱台北報導】

為加速推動延攬國際人才,立法院昨(31)日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放寬外國人來台居留、簽證、租稅等待遇,國發會將加速研擬子法與配套方案,希望在明年農曆年前實施。未來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台前3年,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綜所稅可以減半課稅。

不過,為降低社會疑慮,本次立法最終沒有納入實習簽證條款,防止假實習、真打工低價外國勞力來台,影響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國發會指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推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並優化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以建構更友善之工作及居留環境,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留台。

在鬆綁簽證和居留規定上,將核發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就業金卡」,提供自由尋職及轉換工作之便利性,聘僱許可期間由最長3年延長至5年。同時,核發外國自由藝術工作者得不經雇主申請個人工作許可、開放具專門知識或技術之外國教師於補習班授課,核發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尋職簽證。此外, 了提供外國人才在台長期工作更多便利性,廢止取得永久居留者須每年在台居留183天以上的規定。

本法案鬆綁父母、配偶及子女的居留規定,放寬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身心障礙子女申請在台永久居留。並且核發取得永久居留外國專業人才,符合條件之成年子女個人工作許可,鬆綁留台工作相關規定。直系尊親屬探親停留期限,由最長6個月延長至1年。

在健保和租稅優惠上,取得永久居留外國專業人才,得適用勞退新制,外籍公立學校教師得支領月退休金。放寬受聘僱外國專業人才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身心障礙子女納入健保,免除6個月等待期。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台前3年,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00萬元部分,折半課稅。

國發會強調,現在正與各部會加強協調,以加速完成相關子法與配套措施的擬定與預告工作,希望讓相關法案能在明年農曆春節前同步實施,而國發會也會進一步積極擴大攬才政策,並啟動新一波外國專業人才全球延攬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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