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從上路以來一直備受爭議,雖說是為了保障勞工有足夠休息時間,但後續掀起的漲價潮、勞工收入減少、雇主成本增加,讓各界都在批評一例一休根本造成勞方、資方、消費大眾三輸,而擋不住修改「一例一休」的聲浪,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將聽取勞動部簡報,並於明天對外預告修法內容。
修法內容包括五大面向:放寬現行七休一規定、加班核實計算、延長工時上限、特休假遞延、輪班間隔。
放寬現行七休一規定
「七休一」是指勞工每7天中應有2天休息,其中1天為例假日、1天為休息日,其中例假及休息日的日期由勞雇雙方約定,雇主如有於週間更動的需要,除了應與勞工協商合意之外,仍應謹守「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的前提。
而目前行政院擬全面鬆綁「七休一」規定,只要勞資雙方協商或工會同意,就可以加班,不受七休一的限制,例假日上班也可較為彈性。
加班核實計算
現行的加班工時工資計算為「做一算四」、「做五算八」,也就是員工如果未上滿4小時,則實拿4小時加班費;超過5小時領8小時薪水,以此類推。
此次修法,加班工時工資將核實計算,依實際工作時數來計算該領的薪水。
延長工時上限
原本的規定為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另外,因應不同行業的型態,還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基於健康考量,每天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而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
而即將修訂的法案分為甲案及乙案,甲案為在勞資協商同意前提下,將現行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46小時,延長為54小時;乙案採「工時帳戶」,3個月為一期,總加班時數不超過138小時。
特休假遞延
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工作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給予3天特休;1年以上2年未滿者,為7天特休;2年以上3年未滿者,為10天特休......原本在一例一休中,特休假是不可遞延,不過此次修法將可能遞延1年。
輪班間隔
「輪班間隔」尚未實施,不過依照之前的規定,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應間隔11小時的休息時間。
修法內容目前分為兩案,甲案為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部分行業的輪班可從間隔11小時改為8小時;乙案則是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部分行業的輪班可從8小時延長至11小時。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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