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遭彰化縣府開罰12億元 學者李堅明嘆:企業切勿亂承諾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左)、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李堅明。(圖/記者林昱均攝)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李堅明(右)指出,台化遭彰化縣府開罰事件,恰好可警告其他企業,切勿為了動工或是開發而在環評亂承諾,因為其委員會後續都有在監督。(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台化彰化廠從2016年9月底停工至今已屆滿周年,不過彰化縣長魏明谷1日指出,台化不僅因環評未達而被停業,且過去其M22鍋爐也不符合環評時承諾的規格,預計將對台化處分其8年來所製造的12億元營利。對此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所副教授李堅明表示,這件事恰好也警戒各企業,切勿為了趕開工而在環評亂承諾,因為後續環評委員會都會持續監督。

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日前則指出,台化過去M22鍋爐所使用的生煤,不僅不符合其環評承諾的規格,而且在水、灰、碳、硫等成分都超過標準,從台化的進口生煤檢驗資料就可發現此情況已維持約8年多,直到去年9月停爐為止。

江培根也表示,由於台化的M22鍋爐使用8年多,若依其販售每度電價最低為1.92元計算,總共收入約97億元,再依據其平均利潤為17%,換算下來,8年之間獲利約16億元,扣稅額實質金額約為12億元。

同時身為大潭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環評委員會召集人的李堅明,於2日的勤業眾信碳交易區塊鏈平台發表記者會上受本媒體獨家採訪時表示,自己身兼環評會職務多年,也耳聞過部分企業為了趕上工而在環評時亂承諾,但台化事件正好警告了這些企業,因為環評委員會不只關注其開工,也會持續緊盯其企業承諾;另外,他也認同彰化縣府的開罰方式,「如果企業在正式開工後,就不須為其承諾負責或是受罰,那環評就沒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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