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近日發現,約有3.3萬人年齡已滿65歲,且停止提撥退休金1年以上,仍未請領退休金,研判可能已經退休,沒有從事工作,總金額達20億元。勞保局9日表示,將陸續通知相關勞工,切勿忘了自身權益。
勞基法規範,僱主聘用勞工每月應至少提撥薪資6%作為退休金,勞工則可於60歲請領專戶退休金,但勞保局卻發現許多人「忘記領退休金」。為保障勞工權益,勞保局每年會定期清查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並通知領取,過去勞工滿60歲且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認定可能已經退休,因此勞保局會主動通知勞工申請退休金。
不過,近年有未請領退休金的勞工反應,60歲退休後仍有工作意願,希望待完全沒有工作意願後再領取退休金。因此勞保局今年起將通知年齡提高至65歲,設定條件為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勞工。
勞保局調查,目前約有3.3萬人尚未領取退休金,總金額達20億元,平均每人退休金約為6萬元。勞保局分析指出,可能是因為勞保局同時辦理勞退新制及勞工保險業務,使部分勞工誤將退休時申請的勞保老年給付,理解為勞工退休金,因此未申請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提醒,勞保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皆為退休勞工經濟生活保障,勞工退休時,除符合老年給付請領規定,可領取老年給付外,若有參加勞退新制,年滿60歲也可以請領勞退個人專戶退休金,退休勞工可同時受兩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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