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友才「愛將」批准10億信貸被倒帳 兆豐銀:不是她

▲▼台北101總座陳世明今天出席記者會。(圖/記者李孟璇攝)

▲兆豐銀前敦南分行經理、現任101總經理陳世明。(圖/記者李孟璇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有人在批踢踢上連續爆料,直指兆豐銀前敦南分行經理、現任101總經理陳世明,濫用權限給予台灣海陸運輸集團(TMT)高達2500萬美元(約台幣10億元)的無擔保借款,而簽約後不到兩年,就被倒帳。對此兆豐銀表示,本授信案的核決層級為常務董事會,並非爆料所提的分行經理

兆豐銀指出,按銀行業授信案之核決層級,各個銀行均依其內部分層負責規定辦理,銀行業並無一致性之規定。而本行有關本授信案之核決層級為常務董事會,故本行依規提報常務董事會通過後,方簽訂授信契約,該爆料稱核決層級應為分行經理,應是不了解本行規定所致。

此外,本授信案係臺灣海陸運輸集團因集中購買集團船隊所需油料,由其關係企業即借款人向本行申請開發信用狀及購料貸款額度,兆豐銀考量該集團當時船隊規模居國內第一,且本案授信用途明確,以集團營收及船舶租金收入為還款來源,案下並徵提集團負責人及國內營運公司為連帶保證人,嗣後隨額度增加另增提船舶一艘為擔保品。

不過催收未果後,原擬拍賣案下擔保品即船舶,但TMT集團及包含借款人,向美國法院聲請破產保護,兆豐銀及其他債權銀行訴追及拍賣擔保品受制於美國法院破產程序而無法進行。鑑於破產程序冗長,為免船舶價值減損,兆豐銀採與其他債權銀行相同之方式,亦即依公開程序將本授信案之債權出售予第三人(即買方),出售後債權回收將近九成。

至於買方嗣後就該債權如何處理,為買方之權利,本行無權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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