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打工族,你知道你的勞動權益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受損嗎?由大學生自行發起的「大學周邊薪資地圖」顯示,學校周邊竟有高達8成店家違反《勞基法》,市區以外的學校違法比例幾乎達100%!其中以未提撥勞退、未投保勞保與國定假日未給2倍薪為違法的大宗。
由台灣工人先鋒協會與台大、政大、輔大、中央、東海、靜宜、中正、成大、中山及高醫大學學生團體發起的「大學周邊薪資地圖」調查發現,10間大學附近共有561個商家,但卻有高達8成違反勞動法令,違法樣態前3名分別為未提繳勞工退休金277家、未投保勞工保險255家,以及國定假日未發雙倍薪238家。且除了中央大學外,其他大學周邊也都有給薪未達基本工資的店家存在。
台灣工人先鋒理事吳昭儒表示,店家違法已成常態,更常見有雇主「附餐抵時薪」、或要求提早打卡下班、排班時數驟減,就連校內打工也有違法情形。由於學生多未於勞動契約中事前約定附餐內容與價值,長短班也難以按比例供餐,容易成為雇主給更低時薪的理由。吳昭儒也表示,學生族群不熟悉自己的勞動權益,加上部分店家有意規避《勞基法》,造成不少打工族的權益受損。
試用期薪水也不能低於基本工資
吳昭儒也提到,許多學生對於試用期不了解,常有許多雇主與學生約定試用期,且試用期薪水打折,但其實無論是否試用期,薪水其實都不能低於基本工資。中正學生會學生權益部副部長陳冠霖也指出,就連學校內部的早餐店也違法,甚至還有同工不同酬的事件發生。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督導吳政哲表示,政府提出一例一休,卻連年輕人都拿不到資本薪資,他呼籲政府落實基本勞權的保障,甚至不少學校有違法情況,形成不良示範,政府應該究責。
學生團體則再次呼籲,希望政府可以繼續投入勞檢人力,也該積極推動以學生為對象的勞動教育,包括工作前簽訂書面契約、試用期應至少給基本工資,以及勞保、就保與勞退等法定權益。若勞工權益受損,可向各地勞動主管機關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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