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6年「身心障礙模範勞工選拔」正式起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凡工作地點於新北市、有一定雇主且已加入勞工保險的身心障礙在職勞工,均具備參選資格,即日起至8月18日下午5時止受理推薦。
勞工局身輔科長盧志銘說,勞工局將籌組評選委員會,對參選人的就業年資、就業穩定情形、工作態度與表現、優良模範事蹟等進行評定;此次嚴選出10名優異的身心障礙勞工,將於年底的身障就業促進成果發表會公開表揚,並頒發獎座乙座及獎金5000元。
盧志銘指出,選拔的規定及報名表,可上新北勞動雲(http://ift.tt/2qEGr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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