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4日電)為鼓勵青年從事長照工作,台中市勞工局今天說,青年只要在台中從事長照工作,且就業滿3個月及6個月即可申辦,最高可獲新台幣2萬2000元獎勵金。 為鼓勵青年穩定就業,台中市政府持續推動穩定就業獎勵金,今年率先結合中央長照2.0的獎勵補助,鼓勵青年至長照產業穩定就業。 勞工局表示,青年可至勞工局大台中人力資源網辦理求職登記,並同意登錄職涯工作卡後,就業於大台中人力資源網所登載的長照事業單位,且於台中從事長期照顧工作者,就業滿3個月及6個月即符合申辦資格,最高可獲得2萬2000元獎勵金。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104年首度辦理穩定就業獎勵金計畫,執行期間已超過2年,青年運用獎勵金後,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比率達6成,高於一般社會新鮮人就業僅有約5成4;而針對領取獎勵金的青年進行調查,9成5以上青年對於此計畫感到滿意且希望可以持續辦理,對於穩定就業具實質幫助。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處長傅晶如指出,第一線照顧服務工作面臨人力缺乏,原因是產業薪資水準及專業角色均尚待建構中,社會普遍對於照顧服務員缺乏正確認知,造成青年願意就業意願偏低,勞工局今年3月在獎勵青年穩定就業作業要點中,新增從事長期照顧服務工作的青年為獎勵對象,盼改善長照缺工問題。 勞工局說,青年於大台中人力資源網所登載的長照事業單位就業,且於中市從事長期照顧工作者,就業滿3個月可領1萬元,滿6個月可領1萬2000元,最高可獲得2萬2000元獎勵金。1060524 Let's block ads!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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