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台灣稅制將有重大變革!名模林若亞,申報2005年所得稅時,認為收入30萬元,全用在治裝,等於沒賺到錢,因此以「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扣除相關費用,申報無須繳稅,雖然遭國稅局打槍,但林若亞不服,向桃園地院提起訴訟,法官為她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現行法條違反租稅公平原則,做出745號解釋,宣告所得稅法相關法條違憲,2年內須修正,粗估有540萬戶,可望受惠。
穿著酒紅色透膚絲襪,露出修長美腿,名模林若亞在伸展台,秀出姣好身段,台上亮麗演出,台下要花多少功夫呢?
模特兒林若亞(2009.10):「身體體態都在最好的狀況之下,所以其實要付出相當多心血跟金錢。」
林若亞認為模特兒保養、治裝成本高,因此在申報2005年所得稅時,提出所得30萬元,全用在治裝,依照「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扣除相關費用,申報無須繳稅,但國稅局認為,林若亞的收入,屬薪資所得,僅能依規定扣除12萬8000元,林若亞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為林若亞聲請釋憲成功。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除成本跟必要費用,那薪資所得只能照定額來扣除,這個是違反平等的原則。」
大法官第745號解釋文寫著,不許薪資所得者在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不符憲法第7條平等權保障,公布日2年內,須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也就是說將有540萬戶薪資所得者受惠,將來可望比照律師、建築師、會計師、醫師等自立營生者,用列舉方式,實報實銷。
模特兒林若亞(2015.5):「現在朝向一個很好共同的目標,大家一起努力。」
釋憲成功,意味著台灣的所得稅制將有重大突破,林若亞透過經紀人回應,說很開心,感謝大法官作出公正明智的判決,只是哪些項目是工作成本,跟私人用途怎麼劃分,稅務單位可得傷腦筋了。(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