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特別扣除額擬調 5月提出

超過薪資所得扣除額上限的必要費用,不准列扣遭宣告違憲,財政部長許虞哲今天(一日)表示,由於今年(一百零六年)五月已規劃營所稅、綜所稅與股利所得等重大稅改,可列報減除項目的修法,預定明年(一百零七年)上半年提出,但薪資特別扣除額度的檢討今年五月可提出。(黃悅嬌報導)

現行薪資所得者標準扣除額十二萬八千元,工作相關的必要費用超出部份,卻不能像律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列報支出必要費用違憲,相關法律兩年內失效。

立委吳秉叡要求應提高標準扣除額額度,黃國昌則敦促財政部應儘速修法。

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因今年五月已規劃營所稅、綜所稅、股利所得等稅改,因此這部份修法將明年上半年提出,考量稅收情況下調整。『一百零三薪資特別扣除額除以薪資總額平均百分十八,在稅收充裕足夠下調整。』

官員說明,當初制定定額扣除主要是考量納稅人要逐一列舉有其困難,定額扣除比較簡單,未來將增列增列實額減除制,讓民眾自行選擇。至於哪些可以扣抵要詳細研究,像國外對於制裝費有的可以、有的只限洗滌費、上下班的交通費、雇主負擔的也不行,因此必須好好究,否則恐會引起很多糾紛。

(攝影黃悅嬌)

Let's block ads! (Why?)



via 理財就業新聞 - 頭條新聞 - Yahoo奇摩新聞 http://ift.tt/2m5C5Ss
Feed

If new feed item from http://ftr.fivefilters.org/makefulltextfeed.php?url=https%3A%2F%2Ftw.news.yahoo.com%2Frss%2Fmoney-career&max=3, then s

IFTTT

張貼留言

0 留言

搜尋此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