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小差距 外資股利稅率擬調高

股利所得課稅,財政部定調2大原則。資料照片

【陳瑩欣╱台北報導】財政部委外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改革期中報告出爐,昨歷經近3小時會議,財政部定調以減稅活絡資本市場、降低內外資課稅差距為2大原則,外資股利所得稅率可能調高以防堵假外資。財政部從32種課稅版本中篩選出分離課稅、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合併計稅合併申報3大方向研究未來稅率。財政部預定2月召開座談會、5月向行政院提出草案。


學者提營所稅20%

為因應調整,與會學者也提到,將營所稅由目前17%拉高到20%、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由目前45%降至40%的計算方式,惟財部會後向外表示稅率仍未定案,待進一步研究。
昨日會議邀集金管會、主計總處及政大財政系教授何怡澄、陳聽安、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孫克難,共同審查委外研究的期中報告。目前外資投資台股獲得股利採分離課稅方式,稅率20%,官員表示,這次討論中也開放外資持有台股單一稅率可調整空間,不過若是已簽定租稅協定的國家旗下外資持有台股,仍以租稅協定時議定稅率為主。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志翔表示,如果從簡化行政的考量,券商與金管會力推的分離課稅單一稅率最簡便,計算最容易。不過與會主管透露,部分散戶全年所得適用稅率可能才5%,現在外資股利所得分離課稅稅率20%,如果比照辦理,低所得的散戶也要被迫承受20%高稅率,是否合理仍待評估。


考慮租稅公平問題

林志翔建議,美國對股利所得雖然採分離課稅,但有0%、15%和20%等3種不同稅率,台灣也許可參考,兼顧大小股東的權益。
官員表示,股利所得課稅第2種方向是「分開計稅、合併申報」,計稅方向又可分為3種,包括單一稅率及兩種累進稅率,累進稅率可分成以家戶所得淨額計算或以股利所得淨額計算。為了考慮租稅公平問題,可能搭配定額免稅、比例免稅、儲蓄投資特別扣除或股利抵減稅額。
至於第3種方向則是「股利所得部分免稅」,也就是「合併計稅、合併申報」,適用綜所稅累進稅率,可能搭配無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及股利抵減稅額3種方式。
安侯建業專業組織策略長張芷表示,股利所得合併課稅、合併申報最接近現在所得稅制度,官方要調整的地方最小,但股利所得要併入現行所得稅累進稅率中,目前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是45%,是否過高也要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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