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勞資爭議,今天在台北市勞動局召開第二次強制勞資協商,經過5個小時的會議,雖然資方代表提出加發2.4個月薪資方案,不過,工會方面認為,和訴求仍有一段的差距,將回去再討論,因此,雙方仍沒有共識。
(杜大澂報導)
興航第二次強制勞資協商,14號在台北市勞動局召開,工會人員一早就先聚集市府前抗議,要求董事長林明昇親自出面。
會議中,工會代表主張,應給予舊制人員一年兩個基數,新制人員一年一個基數,同時每人外加50萬補償費,但資方代表沒有正面回應,負責協調的市府則是建議資方以大量勞工解雇保護法的精神照顧員工。勞動局勞動基準科股長楊倍瑜說明內容。「一個部分是在資遣費平均工資計算上面,再去以6個月平均工資,再去拉成9個月,另一個部分在法定資遣費,加發2.5或3個月的工資。」
另外,資方雖然有提出加發2.4個月薪資的方案,但工會認為,沒有具體承 霾實質內容,也和訴求有差距,因此,能不能接受,工會內部要再討論。由於雙方仍沒有共識,第三次協商會議定在12月21號上午9點舉行。
(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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