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 中信金:依法無履約保證

中信金總座吳一揆(右)表示,法規沒要求中信需肩負樂陞案「履約保證」。康仲誠攝

【王立德╱台北報導】樂陞案待釐清之處甚多,立委已提案要求投保中心,要中信銀需連帶負起履約責任。中信金總座吳一揆昨表示,中信銀、中信證完全依照法律來制訂合約,若要財務顧問負擔起遠超過法律上應負的責任,將會影響市場,產生極大的扭曲。
對於現行法規在投資人保障上有疏漏之處,吳一揆表示,「惡法亦法」,中信在簽訂合約時,必須按照法規來撰寫合約,現行法規並無規範要肩負「履約保證」,樂見主管機關啟動修正相關法條,修正目前疏漏之處,也籲請檢調單位能趕快釐清真相,中信金一定會全力配合。
對於外界現在把矛頭指向中信體系,吳一揆表示「很無奈」,中信只是夾在中間的受託機構跟財務顧問,認為重點應是檢視幾大疑點,如融券為何暴增?可轉換公司債(CB)為何快速被投資人轉換等。


應釐清融券CB疑點

金管會昨也回應,金管會在9月19日對中信銀、中信證行政處分,是因其辦理業務時,未訂定內部控制制度,或未落實KYC(認識你的客戶),違反信託業及證券管理法令,希望中信能切實改進。
金管會則說,投保中心依照財委會決議,代樂陞受害人向中信銀、中信證提出團體訴訟,對樂陞自救會主張,向中信求償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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