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6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部分工時勞工跟全職勞工的權益是一樣的,打工族也享有特休假、產假等。
勞動部今天發佈公告修正「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並強調打工族跟一般全職勞工一樣,都享有特休假、產假、產檢假跟謀職假等規定,只是部分工時勞工的部分假期需依比例去計算。
勞動部說,特休部分滿1年全職勞工享有7天特休假,部分工時勞工則是以部分工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佔全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的比例,乘以勞動基準法第38條所定特別休假日數計給。不足1日部分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
婚、喪、事、病假、產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謀職假等都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其請假的每日時數,部分工時者以按勞工平均每周工時40小時除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乘以8小時。
生理假部分,部分工時勞工跟全職勞工都為每個月可以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超過3日者,不併入病假計算,薪資減半發給。超過3日者,全時勞工併入病假,薪資減半發給,部分工時勞工雖然一樣,但其薪資是依照比例原則發給。
勞動部指出,部分工時勞工的產假、安胎休養及育嬰留職停薪部分則是跟全職勞工一樣,雇主不得依照比例給予。10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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