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平台販賣侵權商品 學者建議法規需與時俱進

▲▼網路平台販售侵權商品,交易平台也受影響,學者建議,現行法規要與時俱進,保護消費者與網路平台不受影響。(圖/記者周宸亘攝)

▲網路平台販售侵權商品,交易平台也受影響,學者建議,現行法規要與時俱進,保護消費者與網路平台不受影響。(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馮建棨/台北報導

電視及網路購物不斷普及,民眾購物開始會從網路上開始比價,甚至使用網路平台購物,但如果買到侵權商品引發爭議,讓買賣雙方甚至中介的網路平台都受影響。有學者建議,我國應該建立明確的「網路交易責任避風港」機制,否則對網路平台業者,經營上會有影響。

前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林忠正表示,在民國105年台灣網路行銷的總金額已經達到3.5億台幣,比100年成長73.8%;平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在成長,遠遠超過經濟成長率。

林忠正説,當現在網路交易頻繁,詐騙和専利權、著作權、及商標權等的侵權案件也持續增加,為防止網路交易的不法行為,智慧財產權相關各法的修訂就必需依形勢的發展而謹慎處理。不過現在網路交易的法規過鬆,違法行為自然也會增加,許多消費者和合法廠商都會受到傷害;但是過於嚴苛的法規也會扼殺這個產業的發展,甚至相對萎縮,這時候消費者和廠商也會受到傷害,因此法規的修訂必須衡量到影響網路交易活動的興衰作用,並且也必須考量新訂法令會帶來怎樣的社會利益與社會成本。建議我國應該建立明確的「網路交易責任避風港」機制,否則對網路平台業者,經營上會有影響。

東吳大學法學院系教授章忠信則認為,面對網路侵權商品,網路平台業者應該要提供權利保護通報專線服務,方便智慧財產權人侵權通報;若是接到智慧財產權人侵權通報,應立即適當回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侵害持續擴大。網路商店賣家於加入平台時,應要求其承諾遵守合法經營規則;章忠信還說,現在人工智慧跟大數據逐漸成熟,應該要善用AI技術,自動過濾明顯侵權商品或服務之資訊,善盡產業社會責任。

▼網路平台販售侵權商品,交易平台也受影響,學者建議,現行法規要與時俱進,保護消費者與網路平台不受影響。(圖/記者周宸亘攝)

▲▼網路平台販售侵權商品,交易平台也受影響,學者建議,現行法規要與時俱進,保護消費者與網路平台不受影響。(圖/記者周宸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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